近日,因员工私自离职,长兴太湖龙之梦演出经纪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将其员工居留许可注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宣布该人所持签证、居留证件作废。宣布中国签证证件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非法居留期限从被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具体宣布作废人员名单如下:SULIMENKODMYTRO,男,国籍:乌克兰,出生日期:年6月1日,护照号码为FP,工作类居留许可号码为,有效期至年12月26日。特此公告。
湖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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