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许可申请表、工作资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跨国公司派遣函)、护照等个人信息页等。

Q2:外国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能否以本人公司的名义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人本人参加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并担任公司的行政职务,且签订聘用合同,外国人本人满足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条件,可以以本人公司的名义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Q3: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有何作用?在信息系统中如何填写“合同/任职开始时间”“合同/任职结束时间”?

聘用合同(任职证明)是判定用人单位和外国人之间工作法律关系的重要文件,也是许可审批外国人工作岗位、内容、薪酬、工作时间等内容的重要依据:根据有关法规,建议合同的条款中注明“关于在中国工作的相关内容自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起生效”。

根据正常审批需时,“合同/任职开始时间”一般可设为提交网上审核之日起顺延15-30个工作日后,“合同/任职结束时间”不应超过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外国人职业资格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如外国人入境较晚,开始工作时间晚于原合同约定时间,可在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提交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来华工作起始、结束时间,一面按原合同时间审批的工作证件有效期不足。但补充协议约定的工作起始时间,应不超过原合同约定时间3个月。超期需重新申请工作许可。

Q4:申请人的最高学位(学历)由谁进行认证?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最高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部分国家的学制与中国的学制不同,建议申请人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认定该证书的学位(学历)相当于我国何种学位(学历)。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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