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工作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到中国驻外大使馆办理:
1、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一份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的人):未在国籍国申请签证的,应当提供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者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具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的人):
如果是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必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和护照照片材料页面复印件;如果您获得了中国签证并申请了新的外国护照签证,您必须提供原始外国护照照片材料页面和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记录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您还必须提供官方更改姓名的证明)。
五、以下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工作期限不超过90天的,还应当提供《中国外国人短期工作证》,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外国人短期工作证》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中国外国人短期工作证》注明的期限。
2、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通知》。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准文件(仅适用于来华营业演出的申请人)和《中国外国人短期工作证》,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外国人短期工作证》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中国外国人短期工作证》注明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