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升小的学生家长们注意啦~~
学年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及对口居委名单公布啦!区招生政策咨询(点击“阅读原文”了解详情)
招生对象、招生原则
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45人。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子女。
信息登记
(一)年,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3月25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8月10日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二)凡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4月8日—4月23日带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常住户口,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回执)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2)集体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携带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携带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如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的缴费情况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
(4)携带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3、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1)携带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2)携带与居住证或登记单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3)携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居住证明,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监护人的居住证明必须与适龄儿童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三)凡未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4月23日(周四)前通过以下二种方式预约,至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
1、预约方式:
(1)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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