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整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非移民类别和移民类别。
移民签证是以移民美国永久居住为意图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通过审批后,给予外籍申请人一份获批函,然后申请人持移民获批函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移民申请人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领取永久居留卡(绿卡)。
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移民签证类别汇总
非移民签证类别汇总
允许移民倾向的非移民签证
H-1B签证
H-1B签证系美国最主要的工作签证类别,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外国籍有专业技能的员工,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持有H-1B签证者可以在美国工作三年,然后可以再延长三年,6年期满后如果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还没有转化,就必须离开美国。
H-1B持有者可以换工作,并允许有移民倾向,后续可申请绿卡获得永久居留权。许多来美国留学生都是先拿到H-1B签证,然后通过移民拿到绿卡。一般来说,根据学历和工作年限,主要有EB2和EB3两种移民途径。
O-1签证
O-1签证(O-1ExtraordinaryAbilityVisa)又称为“杰出人才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务、体育方面有杰出贡献或者杰出能力)的外国人。O-1签证可无限次申请延期,首次获批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不更换雇主需每年更新,更换雇主即重新获得三年有效。
O-1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可以有双重倾向,即移民倾向。O-1签证持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来判断适合自己的移民项目。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发起EB1A或NIW移民申请,或者由美国雇主发起移民申请,申请劳工证PERM,再通过EB2申请绿卡。
L-1签证
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适用于在美国和其他国家都有机构的跨国公司派经理级高管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美国分公司工作。
L-1A签证适用于经理级高管,首次申请有效期一般为3年,可申请延期,单次延期最长2年,最长有效期为7年。L-1B签证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请有效期一般为3年,可申请延期,单次延期最长2年,最长有效期为5年。
L-1签证没有名额限制,也允许可以有移民倾向,所以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会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其L-1签证申请,同时L-1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国内安全转换到绿卡身份。
L-1A签证持有人一般都是通过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的方式获得美国绿卡。L-1B签证持有人可以通过EB2EB3雇主类移民申请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