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

在江阴山观,一张遗嘱引发了一场家庭地震。

宋女士和黄先生是一对模范好情侣,感情一直很稳定。宋女士是浙江人,黄先生是江阴人,这十几年来俩人一直居住在浙江。由于经济原因,两人一直没有领证。

原本日子过得和和美美,而在年10月,黄先医院检查,不幸查出患有右扁桃体鳞状细胞癌。

这样突如其来的一场重病,让宋女士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她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要生这个病!”

然而这没有打倒宋女士,她一边精心照料着黄先生,一个人扛起了经济重担。多年来黄先生一直没有工作,这次治疗的费用全是她向亲戚借的。

随后,黄先生考虑到亲人都在江阴,于是回来继续治疗,放心不下的宋女士也跟着过来来照顾他。

宋女士接受电视采访(图片来源:法治全澄)

宋女士将黄先生照顾得无微不至,这得到了黄先生家人的认可,尤其是黄先生的姐姐,“看了都心疼的,弟弟那个脚根本就站不起来,全靠她一个人照顾,真的不容易,长此以往身体怎么吃得消!”

然而可惜的是,黄先生的病情逐渐恶化了。年1月22日,黄先生进行了第二次化疗,此时可能是身体扛不住药物,他开始发烧,连续烧了三四天,医生也对家属第一次下了病危通知书。

自感时日不多的黄先生立下了遗嘱,希望将名下3套安置房变卖,在还清其早期欠下的一百多万债务后,剩余的钱由宋女士和女儿小黄(前妻所生)平分。

由于身体虚弱,这份遗嘱由黄先生的朋友打印,黄先生签字并按了手印,并由黄先生的三位长辈签字见证。

黄先生与前妻育有一女,孩子一直随其母亲生活。而这次黄先生生病后,非常想念女儿,女儿小黄来探望了两次。女儿最终也认可了黄先生的遗嘱。

年5月6日,黄先生因病去世。

就当大家都以为一切财产按照黄先生生前立定的遗嘱分割时,年6月,黄先生女儿小黄却突然提出宋女士没有资格分财产,遗嘱无效。

她认为遗嘱虽然是父亲亲自签署的,但见证人都是亲戚,帮忙打印这份遗嘱的人跟黄先生存在债务关系,而且父亲并没有和宋女士领取结婚证。不仅如此,小黄甚至做出了过激行为。

(图片来源:法治全澄)

目前黄先生留下的三套安置房,一套业已变卖还债,其中一套宋女士装修好想要入住,然而在宋女士想要搬进去的时候,门上却被贴上了封条。另外,门锁两次被胶水堵住锁眼。在查看监控后发现,这些都是小黄母女所为。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这份遗嘱到底有效无效?

对此,江阴市公益律师团律师胡艇表示,虽然宋女士和黄先生并未领证,但因为黄先生遗嘱写明宋女士享有财产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宋女士有权继承黄先生的相关财产。

据其观点,这份遗嘱是死者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的,而且有三个与本继承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在法律上就算是代书遗嘱,也是符合代书遗嘱的构成要件的。

简单来说,就是——有效。

由于小黄拒绝调解,下一步胡律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帮宋女士维权。胡律师也提醒,针对遗嘱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订立,避免出现无效遗嘱。

(来源:最江阴编辑:静静)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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